案件名称:王翠兰与淮安市洪泽区井平生态家庭农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苏0813执1467号
所属地区:淮安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12-19公开日期:2019-12-31
当事人:王翠兰;淮安市洪泽区井平生态家庭农场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813执1467号 王翠兰、淮安市洪泽区井平生态家庭农场: 本院于2019年12月06日立案执行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076.80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53076.80元(未执行到位的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

该款项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