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永胜,男,汉族,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任培功申请执行王永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任培功依照(2013)东法民初字第122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9年9月6日向被执行人王永胜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于2019年12月4日向被执行人王永胜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本案已查封王永胜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房产(产权证号:04××57)一处,查封期限至2020年1月9日届满;申请人暂不申请处置房产。
经启动总对总查控和传统查控,被执行人王永胜名下暂无可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