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粘帅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鲁0602民初14647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烟台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2-10公开日期:2020-06-13
当事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粘帅
案由:信用卡纠纷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鲁0602民初14647号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住所地: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77号。

负责人:蔡伟波,该分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惠涛,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粘帅,男,1987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开发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被告粘帅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本院限定的时间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