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建荣,总经理被执行人:张斌寓,男,汉族,1970年11月29日出生,住清涧县。
申请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斌寓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西仲裁字(2018)第1630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斌寓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即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斌寓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