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徐岩战与陈仁喜、徐惠燕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浙0784民初8923号
所属地区:永康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2-09公开日期:2019-12-19
当事人:徐岩战;陈仁喜;徐惠燕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浙0784民初8923号 原告:徐岩战,男,1947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莲贞,女,1953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康市。

被告:陈仁喜,男,1976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康市。

被告:徐惠燕,女,1976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康市。

原告徐岩战与被告陈仁喜、徐惠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5日立案。

原告徐岩战于2019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徐岩战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