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秦中林与熊兴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渝0108民初11335号
所属地区:重庆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2-05公开日期:2019-12-31
当事人:秦中林;熊兴惠;重庆市夏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渝0108民初11335号原告:秦中林,男,196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华华,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映,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熊兴惠,女,1961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庆才,重庆渝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重庆市夏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望城北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徐后荣。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玉建,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的原告秦中林诉被告熊兴惠及第三人重庆市夏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秦中林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秦中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