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伊某某。
本院在执行汪某某与伊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已达成长期和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裁定如下:终结对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2019)黑0225民初12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