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谭新福,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进莲,四川远皓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115200911430222。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航宇,四川远皓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115201810057753。
被告:周辉群,女,汉族,1979年4月16日出生,住翠屏区。
被告:赵彬,男,汉族,1977年9月18日出生,,住翠屏区。
原告宜宾坤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周辉群、赵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9日立案。
原告宜宾坤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