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温县人民法院(2019)豫0825执3393号之五裁定书,于2019年12月03日向被执行人侯小六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侯小六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扣划被执行人侯小六在中国建设银行6217002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