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江桂林与许国中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冀0981民初3129号
所属地区:河北省泊头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2-02公开日期:2019-12-12
当事人:江桂林;许国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冀0981民初3129号原告江桂林,男,1956年10月1日生,汉族,住泊头市。

被告许国中,男,成年,汉族,住泊头市。

江桂林与许国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7日立案。

原告江桂林于2019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