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杨俭与石永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辽1224民初5405号
所属地区:辽宁省昌图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2-09公开日期:2019-12-17
当事人:杨俭;石永刚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辽1224民初5405号原告:杨俭,男,1992年2月1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昌图县。

被告:石永刚,男,1978年6月25日生,汉族,农民,住昌图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俭与被告石永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当事人自愿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