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董大海与张洪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皖1202民初11427号
所属地区:安徽省阜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12-04公开日期:2019-12-16
当事人:董大海;张洪建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皖1202民初11427号原告:董大海,男,1982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阜阳市颍州区。

被告:张洪建,男,1975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蒙城县。

原告董大海诉被告张洪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0日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9年1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董大海撤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