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执行人刘晓芬等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焦彩霞于2018年1月8日向本院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
申请人焦彩霞于2019年12月4日向我院递交了结案证明,执行费已交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