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耀文与林祖异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鲁0681执3476号之二十一
所属地区:龙口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12-12公开日期:2020-12-03
当事人:张耀文;林祖异
案由:合同纠纷

龙口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681执3476号之二十一申请执行人:张耀文。

被执行人:林祖异。

关于张耀文与林祖异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04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林祖异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7*******777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12.36元,现因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林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