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重庆文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桃花西路1号1幢15-2。
法定代表人:郭修泉,总经理。
诉讼代表人:重庆华西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文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樊朝玉与被告重庆文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7月10日向原告樊朝玉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至今,原告樊朝玉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