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帆,河南高端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秦军岗,男,1975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林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帆,河南高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滦素平,女,1977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县。
被告:李小涛,男,1978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汝阳县。
被告:河南志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驻马店市高新区团结路西段****202。
法定代表人:朱旭燕,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路**法定代表人:魏庆国,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东方,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贺,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河南裕鸿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郑州市紫荆山路**iv>法定代表人:刘庆山,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怡霖,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波,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翟建文、秦军岗与被告滦素平、李小涛、河南志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裕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8日立案。
原告翟建文、秦军岗于2019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河南志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裕鸿置业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