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荣建宇罚金一案,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荣建宇自动将罚金汇入到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账户,本案以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