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朱晔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粤0391执保13号
所属地区:nan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8-12-07公开日期:2019-11-03
当事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朱晔;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财产保全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391执保13号 申请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9348XM。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小燕,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耿碧君,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住,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致富街****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51573467T。

法定代表人:朱晔。

被申请人: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用代码91110101551381321E。

法定代表人:朱晔。

被申请人:朱晔,男,汉族,1977年1月27日出生,住址北京市,住址北京市东城区> 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的申请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朱晔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立即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朱晔名下价值人民币61042257.16元的财产,申请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此次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