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人:于波,职务行长。
被执行人:段成武,男,汉族,1986年11月6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呼兰区。
本院依据(2016)黑0103民初88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行与段成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102.79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