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蒋智,男,汉族,1989年2月24日生,住南充市高坪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川1302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1月14日立案受理唐军全申请执行蒋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申请执行人唐军全申请撤销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对(2018)川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