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请人唐军全与被执行人蒋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川1302执3458号
所属地区:南充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8-12-10公开日期:2020-02-26
当事人:唐军全;蒋智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川1302执3458号 申请执行人:唐军全,男,汉族,1988年1月7日生,住南充市顺庆区。

被执行人:蒋智,男,汉族,1989年2月24日生,住南充市高坪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川1302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1月14日立案受理唐军全申请执行蒋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申请执行人唐军全申请撤销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对(2018)川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