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罗敬刚、冉孟红等与贵阳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黔0111民初5701号
所属地区:贵州省贵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5-27公开日期:2020-07-03
当事人:罗敬刚;冉孟红;贵阳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黔0111民初5701号原告:罗敬刚,男,1978年7月11日出生,布依族,住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原告:冉孟红,女,1980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丽,贵州黔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小霞,贵州黔灵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贵阳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江路都村园。

法定代表人:陈超。

原告罗敬刚、冉孟红与被告贵阳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7日立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原告罗敬刚、冉孟红已与被告达成和解,于2020年5月27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