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阮某与汤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徽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皖0102民初3462号
所属地区:安徽省合肥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5-26公开日期:2020-07-07
当事人:阮某;汤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徽州支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皖0102民初3462号原告:阮某,女,1963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长丰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庞士光,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汤某,男,1983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徽州支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

负责人:侯小维,该支公司经理。

原告阮某诉被告汤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徽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

原告阮某于2020年5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