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冠县同发运输有限公司与闫永全、秦琳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525民初2751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冠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5-26公开日期:2020-06-22
当事人:冠县同发运输有限公司;闫永全;秦琳琳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1525民初2751号原告:冠县同发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冠县辛集镇兴太集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5334590274L。

法定代表人:樊云虎。

被告:闫永全,男,1988年3月28日出生,住山东省冠县。

被告:秦琳琳,女,1990年2月27日出生,住山东省冠县。

原告冠县同发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闫永全、秦琳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原告冠县同发运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