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唐河县城关南环路东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8006022489Y。
法定代表人:李少辉,任理事长职务。
被申请人:李真,女,1973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方城县。
被申请人:尚松年,男,1965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方城县。
被申请人:石桂丽,女,1968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方城县。
被申请人:罗东,男,1973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方城县。
被申请人:尚晓,男,1988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方城县。
被申请人:赵圆,女,1986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社旗县。
申请人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李真、尚松年、石桂丽、王海、罗东、尚晓、赵圆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2019)豫1328民初5528-1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李真、尚松年、石桂丽、王海、罗东、尚晓、赵圆银行的账户存款750000元予以查询冻结或查封、冻结、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保全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任何人不得提取、转移。
解除保全申请人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被申请人李真、尚松年、石桂丽、罗东、尚晓、赵圆已履行了还款义务为由,于2020年5月12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李真、尚松年、石桂丽、罗东、尚晓、赵圆的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保全申请人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李真、尚松年、石桂丽、罗东、尚晓、赵圆的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