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仝永清、惠州市鑫涌实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1303执925号
所属地区:惠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5-11公开日期:2021-01-22
当事人:仝永清;惠州市鑫涌实业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303执925号 仝永清、惠州市鑫涌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苟云从等5人与被执行人惠州市鑫涌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共5宗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在执行的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执行费。

2020年5月7日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惠州市鑫涌实业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账户内存款124623元至本院执行款账户。

本院在扣留5案执行费共13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