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何少存,男,1956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盘山县。
被执行人:何玉新,男,1981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盘山县。
本院在执行王忠海与何少存、何玉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何少存、何玉新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