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李想与苏小三、秦苏云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苏0381民初2453号
所属地区: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5-21公开日期:2020-06-29
当事人:李想;苏小三;秦苏云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苏0381民初2453号原告:李想,男,1990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新沂市。

被告:苏小三,男,1989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新沂市。

被告:秦苏云,女,1989年4月8日出生,汉族,住新沂市。

原告李想与被告苏小三、秦苏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1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李想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