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胡瑄,行长。
委托代理人:姜玥,吉林上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王亮,男,汉族,住吉林省公主岭市。
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于2020年5月2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立案后,通知申请人向本院提供担保,申请人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提供担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