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严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耘,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荣鼎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汤云工业集中区内。
被告:龙启员,住江西省宜春市。
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励拓木业经营部诉被告江苏荣鼎房地产有限公司、龙启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日立案,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励拓木业经营部于2020年5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励拓木业经营部申请撤诉,系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