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沈晓辉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浙0503执202号
所属地区:湖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5-22公开日期:2020-06-29
当事人:沈晓辉
案由: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503执202号 申请执行人:旷丽娟,女,1995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被执行人:沈晓辉,男,1987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旷丽娟与被执行人沈晓辉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旷丽娟书面告知本院其已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执行款20596元,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