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沈晓辉,男,1987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旷丽娟与被执行人沈晓辉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旷丽娟书面告知本院其已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执行款20596元,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