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王兴兰、莫怀锐、王暖、广西金谷粒农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