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威海市环翠区金蚂蚁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包卫平、文登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佳林贸易有限公司、于菲、邹吉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002执恢77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威海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5-26公开日期:2020-06-19
当事人:威海市环翠区金蚂蚁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包卫平;文登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佳林贸易有限公司;于菲;邹吉建
案由: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鲁1002执恢77号申请执行人威海市环翠区金蚂蚁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东路。

被执行人包卫平,男,1965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发悦湾。

被执行人文登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文登区金山路。

被执行人威海市佳林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南路。

被执行人于菲,女,1973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发悦湾。

被执行人邹吉建,男,1965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古寨东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威海市环翠区金蚂蚁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包卫平、文登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佳林贸易有限公司、于菲、邹吉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包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