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沈某与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302民初7199号
所属地区:临沂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5-18公开日期:2020-06-17
当事人:沈某;宋某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302民初7199号 原告:沈某,女,1966年6月12日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被告:宋某,男,1954年3月27日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原告沈某与被告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原告亦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