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贵州省望谟县*************。
身份证号码522********915*617。
羁押情况2019年12月17日被羁押,同月18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20日被逮捕。
现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牛山)。
指控意见公诉机关根据东三区检刑诉[2020]10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华锋犯赌博罪,鉴于被告人张华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对其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辩解意见被告人张华锋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认罪认罚。
查明事实被告人张华锋系东莞市**********华丰百货的经营者。
2019年6月份开始,张华锋在其经营的华丰百货店内为上家“龙哥”(另案处理)收受“六合彩”外围投注,抽取投注额的1%(特码)或0.2%(平码)作为好处费。
张华锋收取陈全友等27人的六合彩投注,共收受30期“六合彩”投注,每期收投注额300元至1000元不等,共收受赌资20000元,获利1000元。
2019年12月17日22时许,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张华锋及赌博人员陈全友、樊秀红、张安国、罗国华、李乐元,并缴获23张“六合彩”投注单、1部移动电话。
本院意见被告人张华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张华锋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法、合理,本院予以采纳。
判决一、被告人张华锋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