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振国全以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黄振国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一、依法对被申请人、王学梅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内存款45000元予以冻结;二、依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