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耿晓华,副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莉敏,浙江文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7号福建广电网络大楼。
法定代表人:张远,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兰花,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游晓玲,女,1991年10月1日出生,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爱奇艺公司)与上诉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广电公司)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互联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9)京0491民初38737号民事判决(简称一审判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爱奇艺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莉敏,福建广电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兰花线上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爱奇艺公司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全额支持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的请求。
事实及理由:一、涉案影视作品极具影响力,极富知名度,经济价值大;二、爱奇艺公司为维权支出高昂成本;三、被上诉人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
福建广电公司答辩称:不同意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福建广电公司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驳回爱奇艺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事实及理由:一、并无证据证明爱奇艺公司存在损失或者福建广电公司存在获利。
二、爱奇艺公司未举证证明合理支出,一审法院支持爱奇艺公司合理支出无依据。
三、爱奇艺公司诉权存在重大瑕疵,无权起诉。
爱奇艺公司答辩称:不同意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爱奇艺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福建广电公司立即停止对爱奇艺公司著作权的侵害,停止在“爱家电视”Pad端平台提供作品《我去上学啦(第二季)》(2016-07-24期)(以下简称“涉案节目”)的在线播放业务;2.判令福建广电公司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其中经济损失295000元,合理费用5000元(包括律师费4000元、公证费1000元)。
庭审中,爱奇艺公司申请撤回第一项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一、爱奇艺公司主体适格,爱奇艺公司有权提起本次维权诉讼。
二、福建广电公司未经爱奇艺公司合法授权,在其运营的平台传播涉案节目,严重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合法权益。
三、涉案节目为热播综艺节目,福建广电公司的侵权行为给爱奇艺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内容见(2019)京0491民初38737号民事判决书。
一审法院本院认为内容见(2019)京0491民初38737号民事判决书。
一审法院认定福建广电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其经营的平台提供涉案作品,使不特定的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该行为侵犯了爱奇艺公司对涉案节目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规定,判决如下:一、福建广电公司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二、福建广电公司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爱奇艺公司合理开支500元;三、驳回爱奇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均无异议,本院经审查予以确认。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阶段的争议焦点为:一审法院判赔数额是否合理。
福建广电公司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关于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本院认为,《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福建广电公司主张其无获利情况,且无证据证明爱奇艺公司有损失,故不应当赔偿损失。
对此,本院认为,损害赔偿的目的旨在填补被侵权人因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