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陈相翠,女,汉族,1977年2月26日出生,居民,住莒南县。
宗子臻与陈相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宗子臻于2020年5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200000.00元,申请人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单号:PZPP20370103310000000259)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宗子臻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陈相翠享有所有权的不动产一套,不动产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查封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