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葛威,辽宁威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子健,辽宁威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云,女,1975年10月2日出生,住海城市。
被告:桑百杰,女,1974年11月25日出生,住鞍山市铁西区。
被告:金萍,女,1975年10月15日出生,住辽宁省海城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学丽与被告李云、桑百杰、金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