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冷晓光,男,汉族,职业个体,身份证号232309196904130432,住肇州县隆祥花园小区。
刘铁峰与冷晓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冷晓光位于原公安局1层东向西数7门一处房产,流拍价格为3015792元,申请执行人刘铁峰同意以流拍价格3015792元抵付借款,其中,本金900000元,利息702000元,迟延履行金170100元,诉讼费6400元,申请执行费20121元,总计:1798621元;刘铁峰替冷晓光偿还双发农商行贷款1574989元(本金1463735.84元,利息111253.6元,截至到2020年5月16日)。
两项合计冷晓光共欠刘铁峰3373610元,扣除房屋抵偿欠款3015792元,冷晓光尚欠刘铁峰357818元,申请人刘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