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刘铁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黑0621执619号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肇州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5-18公开日期:2020-05-21
当事人:刘铁峰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黑0621执619号申请执行人:刘铁峰,男,汉族,职业干部,身份证号232329197002240418,住肇州县隆祥花园小区。

被执行人:冷晓光,男,汉族,职业个体,身份证号232309196904130432,住肇州县隆祥花园小区。

刘铁峰与冷晓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冷晓光位于原公安局1层东向西数7门一处房产,流拍价格为3015792元,申请执行人刘铁峰同意以流拍价格3015792元抵付借款,其中,本金900000元,利息702000元,迟延履行金170100元,诉讼费6400元,申请执行费20121元,总计:1798621元;刘铁峰替冷晓光偿还双发农商行贷款1574989元(本金1463735.84元,利息111253.6元,截至到2020年5月16日)。

两项合计冷晓光共欠刘铁峰3373610元,扣除房屋抵偿欠款3015792元,冷晓光尚欠刘铁峰357818元,申请人刘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