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吴菜宝,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建新,男,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项青松,男,1970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临海市。
被告:林娥娇,女,1971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临海市。
原告台州市嘉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项青松、林娥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8日立案。
台州市嘉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同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台州市嘉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