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支行与被申请人陈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保全结案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湘1102执保454号
所属地区:湖南省永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5-15公开日期:2020-05-27
当事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支行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1102执保454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支行: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支行与被申请人陈超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支行于2020年5月1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陈超名下银行存款2万元或相应价值财产。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支行已提供担保。

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以(2019)湘1102财保394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被申请人陈超名下银行存款XXX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