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全人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天山北大街36号乐城国际贸易城展示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571320104J。
法定代表人:宋安乐。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孙伟民与被申请人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8万元或同等价值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于2020年5月27日向本院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孙伟民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