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贾杰铭,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永存,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耿某1,男,汉族,住河南省中牟县。
被上诉人:苏风州,男,汉族,住河南省中牟县。
二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超峰,河南得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河南电建建材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耿某1、苏风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2019)豫0192民初50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0年3月19日受理后依法独任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河南电建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河南电建建材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