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廖启义与徐年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桂0205民初2424号之二
所属地区:柳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5-26公开日期:2020-06-04
当事人:廖启义;徐年崇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桂0205民初2424号之二 原告:廖启义,男,1946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

被告:徐年崇,男,1953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

原告廖启义诉被告徐年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廖启义于2020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廖启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廖启义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