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宏军土地承包经营户与张小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皖0122民初3016号
所属地区:安徽省肥东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5-25公开日期:2020-05-29
当事人:张宏军土地承包经营户;张小明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皖0122民初3016号原告:张宏军土地承包经营户。

代表人:张宏军,男,1973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仲华(肥东县长临河镇东光村民委员会推荐),男,1946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肥东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利明(肥东县民委员会推荐),男,1946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肥东县。

被告:张小明,男,1966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

原告张宏军土地承包经营户与被告张小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后,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原告张宏军土地承包经营户应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