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徐维东与周元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苏1322执346号
所属地区:江苏省沭阳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5-26公开日期:2020-06-11
当事人:徐维东;周元勋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1322执346号 申请执行人:徐维东,男,1969年2月21日出生,沭阳县人,居民,住沭阳县。

被执行人:周元勋,男,1959年7月5日出生,沭阳县人,居民,住沭阳县。

徐维东与章东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徐维东与被执行人章东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因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苏1322民初1298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二、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