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周元勋,男,1959年7月5日出生,沭阳县人,居民,住沭阳县。
徐维东与章东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徐维东与被执行人章东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因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苏1322民初1298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二、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