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元信用社、刘金伟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0581执1576号之三
所属地区:河南省林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5-03公开日期:2020-05-06
当事人: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元信用社;刘金伟
案由:其他案由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豫0581执1576号之三申请执行人: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元信用社,住所地林州市太行路北段。

负责人:韩培云,职务:主任。

被执行人:刘金伟,男,汉族,1968年11月18日生,住林州市。

本院在执行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元信用社与宋庆玲、马保启、宋拴合、宋振杰、刘金伟、闫长青、刘香生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刘金伟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