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姣与贾大伟、刘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辽0106民初3978号
所属地区:沈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5-25公开日期:2020-06-05
当事人:王姣;贾大伟;刘锴;刘明国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辽0106民初3978号原告王姣,女,汉族,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公民身份号码:2101061985XXXXXXXX。

被告贾大伟。

被告刘锴。

被告刘明国。

原告王姣诉被告贾大伟、刘锴、刘明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7日立案受理后,原告未按规定期限交纳诉讼费用,且未提出申请缓交、免交诉讼费用。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