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家口市永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赵铁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冀0703民初238号
所属地区:张家口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5-13公开日期:2020-06-02
当事人:张家口市永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赵铁锤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703民初238号 原告:张家口市永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平善,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海燕,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英中,张家口市益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赵铁锤,男,1944年3月4日出生,汉族,现住张家口市桥西区。

张家口市永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赵铁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0日立案。

原告张家口市永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