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潘开芬诉黄铧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桂0703民初177号
所属地区:钦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1-15公开日期:2019-05-07
当事人:潘开芬;黄铧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桂0703民初177号 原告:潘开芬,女,1972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钦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友,广西小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铧,男,1972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

原告潘开芬诉被告黄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0日立案。

原告于2019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